社會醫療保險是公司交的壹部分,買藥的時候會把壹部分放進醫保卡裏消費。公司繳納的部分會加入社保基金,在我們生病的時候有壹定比例的報銷。
生育保險待遇主要包括兩項,壹是生育津貼,二是生育醫療。後者是女職工因懷孕、生育或終止妊娠在孕期、產期發生的醫療費用由社保基金報銷;生育津貼,即女職工依法休產假期間的工資,由生育保險基金按照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算支付。
在商業保險中,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是兩個獨立的險種,按需購買。
商業保險中醫療保險的報銷原則類似於社會醫療保險,壹般作為社會醫療保險的補充。
商業保險中的生育保險是有限的,壹般在懷孕28周之前購買。保險責任包括:孕產期身故、全殘、妊娠疾病、流產、新生兒先天畸形、新生兒身故。發生保險事故時,生育津貼按購買的保險金額支付,社保支付在報告期內不得中斷。用人單位停止繳納勞動者哺乳期的社保是違法的,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單位繳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六條* *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津貼:
(壹)女職工享受產假;
(二)享受計劃生育手術假;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貼按照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壹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算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