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是各種金融衍生品,如期貨、期權、掉期等。,結構日趨復雜,近年來不斷翻新,逐漸成為對沖基金的主要操作工具。這些衍生品原本是為了對沖風險,但由於其低成本、高風險、高收益的特點,成為了許多現代對沖基金投機的有效工具。第二,對沖基金將這些金融工具與復雜的投資組合設計相匹配,根據市場預測進行投資,在預測準確時獲取超額利潤,或者利用短期中場波動產生的不平衡投資策略,獲取市場回歸正常時的價差。
第三,典型的對沖基金往往利用銀行信用進行杠桿,在其原有資金的基礎上擴大投資資金幾倍甚至幾十倍,以達到收益最大化的目的。
第四,對沖基金證券資產的高流動性使對沖基金能夠方便地利用基金資產進行抵押貸款。壹個資本只有10億美元的對沖基金,通過反復抵押其證券資產,可以貸出數十億美元。這種杠桿效應的存在,使得壹筆交易後扣除貸款利息後的凈利潤遠大於僅用65438億美元進行資本運作可能獲得的收益。同樣,正是因為杠桿效應,對沖基金在操作不當的情況下,往往會面臨損失過大的巨大風險。
第五,對沖基金的組織結構壹般是合夥制。基金投資者以資金入股,提供大部分資金,但不參與投資活動;基金經理以資金和技能加入,負責基金的投資決策。由於對沖基金要求高度的隱蔽性和操作的靈活性,美國對沖基金的合夥人數量壹般控制在100人以下,每個合夥人的出資額在100萬美元以上(不同國家對對沖基金的規定不同,如日本對沖基金的合夥人數量控制在50人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