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負責銀行業和保險業的監管。主要職責是依法監督管理銀行業和保險業,維護其合法穩健經營,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保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維護金融穩定。
這項工作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對全國銀行業和保險業實施統壹監督管理,維護銀行業和保險業的合法穩健經營。
2.依法查處違法行為的銀行或者保險公司。
3.規範銀行業和保險業的組織和業務行為,
4、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出具全國統壹的銀行業和保險業監管數據報告。
5.建立中國銀行業和保險業的風險監測、評估和預警系統,跟蹤和分析其經營狀況,實現及時監測和預測。
6、嚴厲打擊非法金融活動,負責非法集資的認定、調查和制止及相關組織協調工作。
業務包括:
(1)審批保險機構的設立、變更和終止;
(二)監督檢查保險公司的業務活動、財務狀況和資金運用,查處保險公司的違法經營行為,監管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保護被保險人的利益;
(三)制定、修訂或者備案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監管保險公司的保險產品;
(4)查處取締非法保險機構和非法或變相保險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