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去社保局
1.如何在鄭州繳納社保:
再就業後由單位承擔繳納社保的,由單位人力資源部門出面為妳辦理社保接續手續。如果是自主創業,靈活就業,也可以作為自由職業者延續養老保險關系,繼續獨立繳納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可以攜帶職工養老保險手冊和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證明到鄭州市社保局辦理養老保險關系接續。
2.2013年鄭州市個人續保和補充保險新規——以個人名義辦理社保的方式必須在戶籍所在地開戶,養老計劃和職工醫保* * *需要7160.6元/年。
3、個人養老保險實行以下辦法:
個人需要到戶口所在地的就業中心辦理身份證和個人檔案,然後才能參加統籌養老金(2013年鄭州市個人養老金繳費標準為710.82元/月,為“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
4.個人醫療保險按以下方式辦理:
如果已經辦了養老保險,需要持個人身份證、近壹至三個月養老保險繳費清單、醫保卡到戶口所在地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服務大廳辦理。年收費,鄭州2013年收費標準為1916元/年。
5、鄭州市社會保險轉移手續
市外、省外轉移方式——本人持原參保地社保機構出具的繳費憑證向轉移地社保機構申請轉移,轉移地社保機構直接向原參保地社保機構發送接收函。轉入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參保人繳費和基金後,參保人到轉入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增加手續。
6、新調入和轄區外調入人員兩個月後開始扣費,三個月後方可享受醫療保險待遇。辦理時間在每月25日至30日之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