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投創新基金全稱為國投瑞銀創新動力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代碼121005。
國投創新基金收益分配原則:
1、基金收益分配方式有現金方式和紅利再投資方式。其中,紅利再投資方式是指基金份額持有人可以事先選擇將所獲分配的現金收益,按照《基金合同》有關基金份額申購的約定轉為基金份額;
2、本基金默認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現金分紅,即基金份額持有人事先未做出分紅方式選擇的,基金管理人應向基金份額持有人分配現金收益;?
3、每壹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4、基金收益分配後每基金份額凈值不能低於面值;
5、基金投資當期出現凈虧損,則不進行收益分配;
6、基金當年收益應先彌補上壹年度虧損後,才可進行當年收益分配;
7、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數最多為四次,全年分配比例不得低於年度可供分配收益的8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滿3個月可不進行收益分配;
8、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