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維修基金什麽時候交
什麽時候交納房屋維修基金呢?業主應當在房屋交房前,交納房屋維修基金。首期房屋專項維修資金,業主可以直接存入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專戶,也可以委托房地產開發企業代交。委托房地產開發企業代交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自收到房屋維修基金之日起30日內,將代交的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存入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專戶。
房屋維修基金管理部門
按照建設部、財政部1998年聯合出臺的《住宅***用部位***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管理辦法》規定,公***房屋維修基金是由全體業主繳納的,屬全體業主***同所有。壹般情況下由房地產行政主管機關來代管,業主委員會成立之後,房屋維修基金就會劃轉到業委會,由業委會行使管理權利。
房屋維修基金屬於全部業主***同所有,任何人不得私自挪用,壹經發現,將以警告、罰款或刑事拘留處置。申請房屋維修基金有壹定條件:房屋維修基金必須用於住宅公***部位和公用設施設備;是在超過保修期限後使用;得到2/3以上相關收益業主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