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認購按金額申報,申報單位為壹元;按份額申報和按單位申報的基金份額贖回;
(2)按照基金招募說明書的規定限制申購、贖回申報的金額;
(3)申購贖回申報可在當日交易時間內撤回;
(4)申購、贖回價格以受理申請當日收市後計算的基金份額凈值為準。
(5)申購、贖回費率由基金管理人在基金招募說明書中載明。
操作流程:登錄證券公司交易系統-進入場內基金申購/贖回相關菜單-輸入基金代碼進行申購/贖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