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無追索權應收賬款的銷售。就是把應收賬款作為商品賣給金融機構,從而轉移風險。在中國,大多數商業銀行只接受有追索權的應收賬款融資業務,但這是壹個好的開始。在不久的將來,中國將出現壹批專門從事應收賬款管理的公司,商業銀行的業務將不僅限於有追索權的應收賬款融資業務。投保特定的應收賬款。我國保險業尚未開展此項業務,但應該相信有風險的地方就會有保險,保險業為應收賬款提供保險只是時間問題。獲得第三方擔保。當壹個客戶被評定為高風險時,企業壹般只與它進行現金交易。但如果第三方願意提高擔保,承擔連帶責任,也應考慮賒銷。壹旦發生損失,可以向第三方追償。
2.出售應收賬款:企業將特定的應收賬款出售給代理商、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以獲得相應的現金。出售後,與應收賬款相關的所有風險和報酬都轉移給賣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