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始所有人,即基礎設施公募REITs持有的基礎設施項目的原始所有人。
2.基金管理人負責管理基礎設施類公募REITs,對基礎資產進行盡職調查,直接或委托外部管理機構對基礎資產進行運營維護。
3 .資產支持證券管理人,負責資產支持專項計劃的管理。
4.托管人,即為公開募集基金和資產支持專項計劃提供資金托管服務的銀行。
5.外部管理機構(如有)在基金管理人的聘請下負責基礎設施的日常運行維護和檔案的收集管理。
6 .財務顧問、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評估機構等專業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