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集體補助。有條件的村集體應當對參保人員給予補貼,補貼標準由村民委員會確定。鼓勵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福利組織和個人為參保人員提供資金支持。
(3)政府補貼。政府向符合條件的參保人員全額支付新農保基礎養老金,中央財政按照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準對我省給予全額補助。
省、縣(市、區)政府每年為參保人繳費補足30元,補貼資金由省財政承擔24元,縣(市、區)承擔6元。省級財政補貼資金根據參保繳費人數和縣級財政補貼資金到位數壹次性撥付到相關縣(市、區)財政部門,再由縣(市、區)財政部門壹次性將補貼資金撥付到縣(市、區)新農保基金專戶。
(4)農村重度殘疾人,省、縣(市、區)政府全部繳納最低養老保險費100元,省財政負擔80%,縣(市、區)財政負擔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