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計劃立項4項,其中重點項目2項,壹般項目2項。
項目研究周期為0.5-2年。申請人根據自己的研究團隊及研究專長自擬課題申報,所擬課題應服務於音樂學院發展,有利於科研方向、科研團隊的凝練。
鼓勵突破傳統音樂與舞蹈學研究範疇,進行交叉學科課題的研究。
同等條件下,優先立項音樂學院科研創新團隊所申報項目。
二、申報條件
1、項目負責人為音樂學院在職在崗教師,應具有良好的素質,有較充分的前期準備和相關研究成果,具有壹定的組織、協調能力和獨立開展研究工作的能力。
2、項目負責人應具有中級專業技術職務,重點項目負責人應具有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
3、項目團隊不少於4人(含負責人),其中工作單位為湖北師範大學音樂學院者不少於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