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申請人失業是由於外部經濟因素,而不是由於其本人的意願。
3.申請人已辦理相關失業登記,有工作需求。
4.申請人可以提供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
法律依據:《失業保險金申領和支付辦法》第十七條規定,失業保險金按月發放,由經辦機構出具證件,失業人員憑證件到指定銀行領取。
2021的失業保險費是壹次性繳納還是按月繳納,要看有沒有特殊情況。正常的話,每個月都發。但如果是特殊情況,比如符合條件但沒有廣州戶籍的,可以壹次性領取。全部領取還是不常見,具體可以問當地社保局。
如果投保了失業保險,可以按照累計繳費時間領取失業保險金。繳費滿1年不滿5年的,最長可領取失業保險金12個月。累計繳費年限越長,可以領取的失業保險金越多,最長可以領取24個月,大大提高了人們的生活質量,減輕了經濟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