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托管應在轉讓方申報,基金份額轉托管應壹次性完成。辦理轉托管手續時應提供資金賬戶卡、交易賬戶卡、投資者或代理人身份證及預留印鑒(機構投資者)原件及復印件。在轉托管交易的操作過程中,投資者不得進行基金交易。壹般情況下,投資者在T日成功轉出其信托基金份額後,轉出的信托基金份額將於T+1日到達轉入方網點,投資者可從T+2日起贖回這部分基金份額。轉入托管後,轉入新的托管網點後,原托管份額的存續期仍繼續計算。股權登記日(T日)前五日和後三日內,不受理投資者辦理再托管的業務申請。
3.個人建議:可以停止上壹家銀行的定投,開始另壹家銀行的定投。需要錢的時候壹起贖回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