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楊飛,男,出生於南京市浦口區,被告人楊飛因涉嫌詐騙罪,於2019年8月9日被南京市公安局浦口分局刑事拘留,2019年9月12日經本院批準逮捕,同日由該分局執行逮捕。
被告人楊飛詐騙私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