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退出機制不健全。在我國,IPO是私募股權退出的首選途徑,但是這種高度依賴IPO退出的方式影響了私募股權基金的回報率空間,加上目前我國多層次的資本市場發展仍不完善,導致我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退出渠道狹窄。並且缺乏高素質PE專業人員,這壹點嚴重制約了我國私募股權投資業的發展。
第四,資金來源有限,資本眾多創造結構單壹。受相關法律法規的限制,社保基金、銀行、保險公司的機構資金無法對PE市場完全開放,這種不合理、不穩定的資金來源結構導致了目前國內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中,海外資金占優,本土機構投資規模普遍偏小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