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險經辦業務規程包括哪些基本內容
社會保險經辦業務規程是經辦機構進行社會保險基金籌集、支付與管理的壹系列工作程序和業務規則。社會保險經辦工作可大致劃分為操作、管理與監督三類。操作包括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費征繳核定、社會保險待遇支付審核等業務處理過程;管理包括社會保險個人賬戶管理、社會保險基金財務管理、社會保險業務統計與計劃、社會保險檔案管理等經辦管理過程。監督包括外部稽核和內部監督等環節。同時,社會化管理服務也是經辦服務體系的壹部分。經辦業務規程的各環節是按上述業務內容展開的。從各地情況看,經辦業務規程基本包括社會保險登記、征繳核定、待遇審核支付個人賬戶管理、財務管理與會計核算、稽核監督等主要環節。從這個角度講,各地經辦業務規程有***性內容,同時,由於各地實際情況的不同,業務規程又有壹定的特殊性。比如,在管理體制上,既有“五險合壹”的經辦機構,又有按險種分置的經辦機構,還有征、支分設的經辦機構,同時還存在機構分級管理與垂直管理的情況。在社會保險費征收體制上,有社保機構征收和稅務機構代征兩種情況。隨著社會保險制度的逐步完善,壹些地區的經辦管理經歷了從單險種向多險種的轉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