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報銷標準範圍來了
壹、工傷報銷標準範圍
1、工傷報銷標準範圍
在工傷協議醫療機構發生的與工傷相關的門(急)診、住院的醫療費用;在境內本統籌區外發生的與工傷直接相關的門(急)診、住院的醫療費用;在非工傷協議醫院發生的與工傷直接相關的門(急)診、住院的醫療費用。
2、《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八條,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壹) 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
(二)住院夥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壹次性傷殘補助金和壹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鑒定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