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收據中,醫保統籌支付指的是醫保統籌報銷的費用,個人自付是個人應當自付的金額,個人自費指的是醫保費用中非醫保報銷需要個人全自費的項目金額。其中個人承擔的費用就是個人自付金額。
以鄭州為例,根據《鄭州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辦法》第二十五條 統籌基金主要用於支付住院醫療費用、門診規定病種醫療費用和重特大疾病門診病種醫療費用。個人賬戶主要用於支付普通門診醫療費用、購藥費用和住院醫療費用中由個人負擔的費用等,個人賬戶余額不足支付時,超出部分由個人承擔。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分別核算,不得相互擠占挪用。
擴展資料:
《鄭州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辦法》第三十二條 使用屬於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部分費用的診療項目,以及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中“乙類目錄”藥品所發生的費用,個人負擔壹定比例後再按職工醫療保險的規定支付。個人負擔比例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確定。
第三十三條 參加職工醫療保險且正常繳納職工醫療保險費的靈活就業人員,其符合規定的生育醫療費用和計劃生育手術費用納入職工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範圍,待遇標準按生育保險有關規定執行。
鄭州市政府——鄭州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