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醫療費用由用人單位全額支付(由工傷保險基金承擔);
2.帶薪停工期間(工傷治療康復期間),工資按原待遇發放(由用人單位承擔);
3.單位負責帶薪停工期間的護理需要(由用人單位承擔);
4.住院期間,夥食補助費按工傷職工當地標準支付(由工傷保險基金承擔);
5.工傷賠償:
(1)繼續在公司工作且不辭職的,可按《工傷保險條例》享受壹次性傷殘津貼,9級工傷為9個月工資(由工傷保險基金承擔)。
(2)選擇退出工作崗位的,可享受壹次性傷殘津貼,以及壹次性工傷醫療津貼(由工傷保險基金承擔)和壹次性傷殘就業津貼(由用人單位承擔)。具體金額由受傷員工所在地決定,不同地區賠償金額不同。可以撥打當地勞動部門電話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