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應對資助項目進行詳細的調查論證。贊助項目的確認原則應該是對社會的宏觀需要和長期需要有利有益,並且要受到社會大眾,尤其是新聞媒介的註意。壹般說,凡是對社會宏觀和長期需要有利有益的項目,都會受到新聞媒介的註意。
(2) 建立嚴格的財務審計制度。資助活動在財務上要嚴格管理,以免資金被挪作他用,或被私人非法侵吞,並杜絕資助費用流向以社會公益事業之名,行低級劣質的騙人騙錢的勾當之實的活動中去。
(3) 成立基金會或同類組織。基金會可單純地或聯合地向社會公益事業提供穩定的長期資助,取得長時期的公***關系效益。世界上最著名的“諾貝爾獎金”就是由諾貝爾基金會出資頒發的。盡管該獎的絕對金額並不太高,但它在當代社會的科學、文化藝術、世界和平事業中所起到的推動作用是世人所壹致公認和贊揚的,它的聲譽也是有口皆碑的。顯然,諾貝爾獎基金會的組織形式及活動方式對社會組織開展社會公益事業資助等公***關系實務活動是有啟示作用的,目前各國各類基金會的不斷湧現,也說明了基金會這壹形式已在公***關系實務中發生了越來越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