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草案第三十壹條的規定,不符合公開募捐條件的組織或者個人,不得自行開展公開募捐。
有學者指出,慈善法草案禁止不符合條件的組織和個人公開募捐,主要是考慮到自然人開展網絡募捐可能會出現壹些問題,比如求助信息真偽難以辨別、募得善款性質如何界定、善款到了個人賬號後的歸屬等。
按照法律規定,如果這些網絡平臺沒有相關資質,這種募捐行為就是違法的:如果平臺本身不是國家發有牌照的慈善機構的話,這就是壹種違法的行為。可能他本身的出發點是好的,可能最終錢款最終到了受捐助人手裏,但是本身這個行為是不受我國法律保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