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單位辦理保險關系轉移:憑單位介紹信、代理人停保手續、員工社會保險手冊到相關人才服務中心辦理;
2.提供戶口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出具的社保轉移證明原件(註明本人姓名和身份證號,社保經辦機構戶名、賬號、銀行名稱,並加蓋社保經辦機構公章。證書在3個月內有效。)和1份身份證復印件(二代身份證需復印在同壹張A4紙上);
3.個人保險關系轉移:憑接收單位介紹信,到相關人才服務中心轉出停保手續和員工社會保險手冊。社會保險基金轉入當地社會保險基金管理部門。
二、轉移後的社會保障模式:
1,參保人員在省內流動,只需轉移養老保險關系,基金不轉移。參保人跨省轉移接續養老保險的,轉移方式仍為“雙轉移”,即個人賬戶基金和統籌基金都要轉移。可以辦理社會保險關系接續手續;
2.具體辦理方式為:職工與企業終止勞動關系後,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者或個體戶可攜帶本人身份證、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對賬單或醫療保險手冊、卡到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社保關系接續手續,並於次月按季或按年繳納社會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