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傷職工得到的賠償包含以下幾方面:壹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醫療補助金、傷殘就業補助金以及其他的交通費、護理費、夥食費等(為了方便說明這個問題,這些可以忽略不計);
2.保險基金支付給工傷員工的包括壹次性傷殘補助金和傷殘醫療補助金,補助的標準以該企業的繳費基數進行計算;而大部分企業的繳費基數都比實際工資要低。(也就是說,比如某企業全員平均工資為5000元/月,但可能繳納保險費時按2500元為職工繳納,這樣可以少繳保費);
3.壹旦某個員工發生工傷,以傷殘級別為8級計算(假設社會平均工資為3000):
基金支付=11×2500(傷殘)+20×3000(醫療)=27500+60000=87500元;
企業支付=11×5000(傷殘需要本人實際工資支付)+20×3000(醫療)+8×3000(就業)=55000+60000+24000=139000元;
企業支付-基金支付=139000-87500=51500元。
4.也就是說,企業還需另外支付51500元,當然,這還不包括忽略不計的費用和耗費的人力物力等..........
明白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