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者持有本公司發行的任壹開放式基金後,可將其基金份額直接轉換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開放式基金的基金份額,無需先贖回持有的基金份額再購買目標基金。
投資者可在同時賣出待轉出基金和目標基金的任壹銷售機構辦理基金轉換。轉換的兩只基金必須由賣方代表的同壹個基金經理管理,並在同壹個註冊機構註冊。
擴展數據:
根據轉換申請日每份轉出基金份額適用的贖回費率,計算轉換申請日轉出基金的贖回費用;以轉出基金的零持有時間適用的贖回費率為基礎,計算轉換申請日轉入基金的相同金額的贖回費用。
轉出基金的贖回費用高於轉入基金的,收取贖回費用差額;轉出基金的贖回費不高於轉入基金的,不收取贖回費差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