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到最後是不是就虧沒了,壹分錢都不剩啊求大神幫助
不會的,基金不會虧的壹分沒有,只要基金清盤,妳看看基金清盤的規定。 開放式基金壹般不規定自己的存續期限,但在某些情況發生時,開放式基金可能作出清盤的決定,通過清算和分配基金資產結束其存在。 從海外的情況看,開放式基金需要清盤的情形主要有如下幾種: (1)根據基金契約或公司章程的規定:如臺灣規定,證券投資信托契約之終止事由,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依證券投資信托契約之約定。 (2)持有人大會或股東大會決議通過:如英國規定,經特別決議通過,開放式基金可以清盤。香港開放式基金的清盤也需要持有人大會作出決議。 (3) 主管機關取消開放式基金許可的情形: ①根據基金管理人的書面申請。英國規定,基金管理人的授權董事向金融服務局(FSA)申請取消授權,在FSA同意的情況下,開放式基金可以清盤。 ②設立不當或變得不當。如荷蘭規定,如果發現原設立申請的材料不正確或不完全或由於情況變更使得同等條件下設立申請將被拒絕,財政部可以取消許可。 ③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不再具備法定的條件。如韓國規定,在委托會社(基金管理人)被取消業務資格、解散等情況下,而又未被財務部長官命令移交的情況下,可以廢止信托契約。 ④基於公益或受益人的利益。如臺灣規定,基於公益或受益人利益,以終止證券投資信托契約為宜者,證管會得命令終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