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致基金暫停買入賣出的原因,通常有以下幾個:
1、基金處於封閉、建倉期:
當新基金完成資金募集後,有壹段時間的封閉期,不公布凈值,不能申購。
而建倉期間是指基金把壹定比例現金資產轉化成證券的過程。
2、基金臨時停牌:監管機構為了維護市場秩序,保護中小投資者的利益,對股票、基金實行的措施。
3、在節假日和非交易時間下,基金會休市停止交易。
4、基金單方面暫停申購或贖回。
為了保證投資者的利益或防止基金凈值出現市場波動而采取的臨時幹預舉措。
據悉,在基金暫停賣出期間,基金管理人每兩周至少刊登壹次關於“恢復時間”的提示性公告,且在重新開放贖回時,需要在指定的媒體上刊登基金重新開放贖回公告和近壹個工作日基金的單位凈值,至於暫停時間壹般不會超過20個交易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