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保人員在約定醫療機構發生的醫療費用,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標準的,可以按照國家規定的比例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醫保80%報銷,是指參保人醫療費用的80%由醫保基金承擔,這樣參保人實際承擔的費用比例就會降低,經濟負擔也會減輕。這個報銷比例通常適用於壹些特定的醫療服務或者達到壹定的費用標準後。
醫療保險的基本原則:
1,社會互助原則:醫療保險制度以社會成員之間的互助為原則,通過集中籌資形成醫療保險基金,分擔個人醫療風險;
2.權利與義務相結合的原則:參保人在享受醫療保險待遇的同時,還應承擔相應的繳費義務;
3.基本醫療保險原則:醫療保險重在保障參保人的基本醫療需求。對於超出基本保險範圍的醫療服務,被保險人必須自行承擔費用;
4.公平原則:醫療保險制度要保證所有參保人員享受醫療保險待遇的公平性,不會因為參保人員的經濟狀況、職業、地域等因素而受到不公平待遇;
5.可持續發展原則:醫療保險制度的設計和運行應確保其長期穩定性,避免因籌資不足或資源濫用而導致的不可持續性。
綜上所述,醫保報銷80%意味著參保人80%的醫療費用將由醫保基金支付,從而減輕參保人的經濟負擔。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和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