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定的收益和承擔風險的收益之差就是風險溢價。是投資者對自身風險要求的補償。
風險溢價意味著投資者要求更高的回報來抵消更大的風險。金融動蕩的公司發行的“垃圾”債券通常比特別安全的債務利息支付更高的利息,因為投資者擔心公司無法支付承諾的金額。
風險溢價是金融經濟學的壹個核心概念,對資產選擇決策、資金成本和經濟增加值(EVA)的估算,特別是對我國社保基金大規模進入股票市場具有重要的理論意義。
擴展數據
背景
“風險溢價”的兩種不同含義需要註意的是,“風險溢價”壹詞有兩種不同含義:
壹種是事後或已實現風險溢價,是通過歷史數據觀察到的實際市場收益率(用指數收益率代替)與無風險利率(通常用國債收益率代替)的差額;
二是事前或預期風險溢價,這是壹種前瞻性溢價,即預期未來。
基於當前經濟狀況的風險溢價或有條件風險溢價。這兩種風險溢價是不同的。比如1989年末的日本股市,由於長期繁榮,股價相對其內在價值偏高,市盈率超過60倍。
顯然,此時的權益成本很低,即事前的風險溢價很低,而事後或已實現的風險溢價很高(接近10%)。相反,在壹次股市大崩盤後,事後的風險溢價很低,而事前的風險溢價可能很高。這是由於股票收益的均值回歸。
百度百科-風險溢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