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醫保卡裏的面看病的錢是否可以用來做B超的問題,醫保卡裏的錢是屬於個人醫保賬戶,是個人用於看病範疇的專用資金,做B超是屬於看病中的診斷過程,做b超可以使用醫保卡個人賬戶的余額,但是不屬於報銷範圍。
法律依據:《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
第八條 醫療保障基金使用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支付範圍。
醫療保障基金支付範圍由國務院醫療保障行政部門依法組織制定。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按照國家規定的權限和程序,補充制定本行政區域內醫療保障基金支付的具體項目和標準,並報國務院醫療保障行政部門備案。
第九條 國家建立健全全國統壹的醫療保障經辦管理體系,提供標準化、規範化的醫療保障經辦服務,實現省、市、縣、鄉鎮(街道)、村(社區)全覆蓋。
第十條 醫療保障經辦機構應當建立健全業務、財務、安全和風險管理制度,做好服務協議管理、費用監控、基金撥付、待遇審核及支付等工作,並定期向社會公開醫療保障基金的收入、支出、結余等情況,接受社會監督。
第十壹條 醫療保障經辦機構應當與定點醫藥機構建立集體談判協商機制,合理確定定點醫藥機構的醫療保障基金預算金額和撥付時限,並根據保障公眾健康需求和管理服務的需要,與定點醫藥機構協商簽訂服務協議,規範醫藥服務行為,明確違反服務協議的行為及其責任。
醫療保障經辦機構應當及時向社會公布簽訂服務協議的定點醫藥機構名單。
醫療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加強對服務協議訂立、履行等情況的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