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規模公司需要繳稅如下:
(1)增值稅按銷售收入的3%繳納;
(2)城建稅按繳納增值稅的7%繳納;
(3)教育費附加按已繳納增值稅的3%繳納;
(4)地方教育附加按已繳增值稅的1%繳納;
(5)印花稅,購銷合同按購銷額的萬分之三加蓋印花;
(6)城鎮土地使用稅按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繳納;
(7)車船稅按車輛繳納;
(八)按照應納稅所得額繳納企業所得稅。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二條。
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征收率為3%,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
2.企業所得稅扣除項目有哪些?
1,扣除利息費用。納稅人在生產經營期間向金融機構借款的利息支出,應當據實扣除;向非金融機構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於按照同期同類金融機構貸款利率計算的金額,準予扣除;
2.應稅工資的扣除。企業合理的工資、薪金應當據實扣除;
3、在職工福利基金、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中列支。企業為職工教育發生的費用,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5%的,準予扣除;超出部分允許結轉下年納稅年度扣除;
4.捐贈的扣除。納稅人的公益性和救濟性捐贈,在年度會計利潤12%以內的,允許扣除。超過12%的部分不予扣除;
5.業務招待費的扣除。業務招待費是納稅人為生產經營的合理需要而發生的社會招待費;
6.扣除職工養老基金和失業保險基金。允許在省級稅務機關核定的比例和基數內,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職工養老基金和失業保險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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