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童軍法律在線咨詢將回答妳的問題。
失業保險金是指失業保險經辦機構依法支付給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費。它是對失業人員在失業期間失去工資收入的壹種臨時補償,目的是保障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需要。失業保險金依法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支付。
首先,只要原單位已經辦理了失業保險,失業後就可以申請失業津貼。
其次,享受失業救濟是有壹定條件的:
(1)按規定參加失業保險,用人單位和本人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壹年以上;
(二)在法定勞動年齡內,非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按照規定進行了失業和求職登記。
只要符合以上條件,就可以享受失業保險。
失業救濟金的領取有規定:累計繳費滿1年不滿2年的可領取3個月的失業救濟金,繳費滿2年不滿3年的可領取6個月的失業救濟金,以此類推,最長不超過24個月,即2年。
第三,保險,這個很籠統,關鍵壹定要投保失業保險。
第四,失業金對妳以後的新就業沒有影響。只是幫妳失業的生活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