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河北省2013年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統籌補償方案基本框架》相關規定,參合農村居民可在統籌地區自主選擇新農合定點醫療機構。因病情需要轉診的,定點醫療機構應及時辦理轉診手續,患者或其家屬按當地規定到縣級新農合定點醫療機構審批備案。
因病情急、危、重等特殊原因,患者或其家屬不能及時辦理轉診備案手續的,應及時向新農合參合機構報告,並在規定時限內辦理相關手續。在國家住院分娩補助項目補償正常分娩的基礎上,新農合按每例300元的標準給予補助。
擴展數據:
為充分利用新農合基金,確保農村居民最大限度受益,統籌基金結余(含風險基金)超過15%或歷年累計基金結余超過25%的縣(市、區)應根據結余情況制定二次補償方案,對當年住院或/和特殊疾病大額門診的農村居民給予二次補償。
通過二次補償,當年統籌基金利用率達到85%以上,歷年統籌基金結余率控制在25%以內。
中國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河北2013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