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註冊資金的資格條件
基金從業資格註冊的要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和《證券從業人員資格管理辦法》(令號證監會14),從業人員應當登記註冊並取得基金從業資格後,方可從事基金業務活動。申請基金從業資格註冊,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通過資格審查;
(二)已被組織錄用;
(三)最近三年未受過刑事處罰;
(四)未被金融監督管理機構或者行業自律組織采取禁入措施,或者禁入期限屆滿;
(五)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六)法律法規和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通過中國資產管理協會組織的相關科目考試後,可以在四年內通過所在機構向協會申請基金從業資格註冊。超過四年未通過機構申請基金從業人員資格註冊的,需要在註冊前補齊最近兩年規定的後續培訓學時或者重新參加基金從業人員資格考試。報名實施安排詳情請點擊協會網站“員工管理->;資格管理-->人員管理公告”欄目,參見《關於實施基金從業人員資格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
2.基金資格註冊方式
機構資質管理員為員工開通個人賬戶後,個人即可登錄系統申請資質註冊。從業人員應根據自身業務和所考科目的不同,選擇報名“基金從業資格”、“基金銷售從業資格”或“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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