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保險的目的是保障失業者的基本需求。失業保險金依法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支付。
相關說明
符合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並按規定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1)已按規定參加失業保險,且用人單位和本人已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
(三)已按法定程序辦理失業登記;
(4)有崗位要求,願意接受職業培訓和職業介紹的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