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久以來,我國的私募基金監管壹直處於“兩不管”的灰色地帶,為解決這壹監管真空,年初證監會就正式成立了私募基金監管部,並在隨後出臺了各項政策。證監會透露,這次征求意見稿頒布後,證監會***收到58份書面反饋,其也根據書面意見做了八項修改,不過對於合格投資者標準偏高、宣傳推介方式過嚴、不得承諾保本保收益等三項較受爭議的規定,證監會還是維持了之前的原則跟標準。
不登記備案將受懲
事實上,《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的正式實施,不僅是為私募基金運作制定了監管制度,也為下壹步私募基金的發展奠定了法律基礎,以便於推動下壹步財稅、工商部門加快完善私募基金財政、稅收和工商登記等政策,促進私募基金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