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房購房房屋維修基金繳納標準如下:
新建內銷商品住宅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和購房人,應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首期維修基金:(壹)配備電梯的住宅,房地產開發企業按照每平方米建築面積成本價的4%交納;不配備電梯的住宅,房地產開發企業按照每平方米建築面積成本價的3%交納。
(二)配備電梯的住宅,購房人按照每平方米建築面積成本價的3%交納;不配備電梯的住宅,購房人按照每平方米建築面積成本價的2%交納。
新建內銷商品住宅每平方米建築面積成本價,由市房地資源局和市物價部門核定。規定:新建內銷商品住宅應當設立維修基金,首期維修基金由房地產開發企業和購房人交納。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