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常規社會救助工作。主要包括城鄉最低生活保障、農村五保供養、農村特困戶生活救助和城鄉醫療救助等專項救助。
2.緊急救援系統。應急救援主要是指在發生自然災害的情況下,對受害者的緊急救助和緊急救援行動。它還包括對災民繼續艱難生活的救濟和對重建和修復房屋的救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