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壹定是同行,其實壹些資金充足的投資公司或者基金公司也可以通過競購被收購公司的股份讓收購方無法獲得足夠的股份(> 51%)來“伸出援手”,但是誰會白白給被收購公司提供資金呢?背後必然有承諾和利益交換,所以有些公司,如果經營狀況良好,有足夠的現金流(比如我的雇主),可能不會選擇上市發行股票,以免被“股票禿鷲”攻擊時損失慘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