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所屬部門依據法律、國家行政法規和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為支持某項事業發展,按照國家規定的程序,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收取的專項資金。不同的基金項目所屬的財政歸集部門也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