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積金是壹種義務性住房儲金。它是按照國家政策規定,通過“個人存儲、單位資助”的辦法建立的壹筆屬於個人的住房消費資金,專項用於個人支付住房方面的費用。住房公積金是壹種義務性的長期儲金,它由職工及職工所在單位交納。職工個人按月交納占工資壹定比例的公積金;單位也按月提供占職工工資壹定比例的公積金。兩者均歸職工個所有,隨著工資發放時交納,存入職工個人公積金賬戶。 當職工離退休時,其積累的公積金本息壹次結清,退還職工本人。 另 外,當職工在職期間去世,其結余的公積金本息,可由其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根據<<繼承法>>辦理提取手續。
在您離退休前,您的住房公積金可以用於: 購、建、大中修自有住房; 償還用於本人的住房方面貸款; 支付本人分攤房租中超過本人工資的5%的部分; 您退休時,可以壹次結清並支取全部住房積金本余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