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的原則是:
1.確認小區維修基金是否已足額交存。
2、制定使用計劃,使用計劃應當包括擬維修和改造、工程費用預算、開支範圍、發生危及房屋安全的突發事件以及其他需要臨時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情形。
這裏需要註意的是,新增設施設備不在維修資金範圍內。比如小區本來就沒有監控,安裝壹套監控基本沒必要。
3.召開業主大會時,專有部分占建築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和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討論通過使用方案。這個“雙三分之二”很重要。
這裏需要註意的是,業主大會可以委托物業管理公司來做這個項目,也可以聘請有資質的專業團隊來做。不過壹般會由物業公司來做。
另外,如果使用後維修資金不足30%,業主大會還要討論續保問題,也比較麻煩。
4.前面的程序完成後,就可以開始維護了。這裏要註意的是,是先修後取錢還是先取錢後修,這需要工作。壹般很少有人先拿到錢,但都是先修再拿到錢。
有些問題可以不考慮,如果是重大工程,可能要維修資金主管部門備案。
大盒子就說這麽多,壹些小細節我就不壹壹列舉了。如果妳不明白,可以直接告訴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