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班預定起飛時間24小時前要求退票的,收取的退票費由航空公司自行確定,但最高不得超過客票價格的10%;在航班預定起飛時間前24小時、2小時內退票,收取旅客票價10%的退票費;在航班預定起飛時間2小時內退票,收取旅客票價20%的退票費。
在航班預定起飛時間後退票將被視為錯過航班。旅客因航班取消、提前、延誤、航班變更或者承運人不能提供原座位而要求退票的,始發站應當退還全部票款,未使用的航段在經停站退票,不收取退票費。
擴展數據:
乘客購買機票後需要更改航班、日期和艙位等級。艙位等級應在原指定航班飛機起飛時間前48小時變更,多退少補。
車票只能改簽壹次,如果再次改簽,必須按照退票的相關規定重新購買。
但由於航空公司航班取消、提前、延誤、航班變更或無法提供原座位,航空公司應盡可能優先安排旅客乘坐後續航班,或為其簽轉其他航空公司的航班。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機票退改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