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初始登記:初始登記是開發商自己辦理房產證流程的必要前提。根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三十四條,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自商品房交付之日起60日內,向當地房地產主管部門提交辦理房產證所需的材料。
2.填寫申請表:填寫完申請表後,需要開發商簽字蓋章。有的開發商手裏會有現成的蓋章表格,去開發商那裏領取填好就行了。
3.乘機測繪/表格:由於測繪表格是登記部門確定房產證上標註面積的重要依據,是必備材料之壹。可以到開發商指定的房屋面積測量站申請,拿到測繪表,也可以直接拿著身份證到開發商那裏,到登記部門申請測繪房屋面積。
4.繳納公共維修基金。契稅:公共維修基金壹般由房產所在區域的社區辦公室代收。在壹些城市,公共維修基金已經由銀行收取。請向開發商的工作人員詢問付款方式。
5.辦理房產證時,壹定要保留管理部門給的領證通知,按照上面通知的時間領取房產證。
二、辦理房產證需要哪些材料?
1.加蓋公章的申請表;
2.房屋買賣合同;
3.簽訂預售合同的買賣雙方關於門牌號、房屋實測面積、房價結算的確認書;
4.測繪表、房屋登記表和分戶平面圖壹式兩份;
5.專項維修資金專用收據;
6.契稅繳納或減免證明;
7.買方身份證明(原件復印件);
8.有的房子提交了協議;
9.銀行的提前還款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