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閉期是開放式基金必須經歷的壹個時期,可以為基金提供壹個相對穩定的開放過程。每只基金的封閉期因基金類型不同而不同。所謂基金封閉期,是指開放式基金成立初期,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規定的期限內不能接受申購、贖回等業務的時間。
壹方面,封閉期的設置是為了方便基金的後臺註冊中心,為未來的申購贖回做最好的準備;另壹方面,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證券市場的情況完成初步的投資安排。因為投資收益與資金規模有關,而資金規模的穩定是基金經理控制倉位的重要前提。
從募集資金到投資開放式基金的過程,需要經過四個時期,即募集期、驗資期、封閉期和正常申購贖回期。在這四個時期,投資者買賣基金份額的方式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