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統籌資金的基本概念
醫保統籌資金是指由國家和地方政府籌集,用於支付參保人員醫療費用的壹種專項資金。它的來源包括個人繳費、單位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醫保統籌資金的主要作用是為參保人員提供醫療保障,確保他們在生病時能夠得到及時有效的治療,並減輕他們的經濟負擔。
綜上所述,醫保統籌資金並不會每年清零,而是長期累積並結轉使用的。
法律依據:
《社會基本醫療保險管理辦法》
第三十九條
社保經辦機構為參保職工建立醫療保險個人賬戶,於每壹結算年度初按規定為參保人員預先記入當年個人賬戶金額,並於結算年度末對個人賬戶金額按實際劃轉和使用情況進行清算。
個人賬戶實際結余金額按國家規定計息,可以結轉使用和依法繼承。社保經辦機構應當免費為繳費單位、繳費個人查詢繳費記錄或者個人賬戶提供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