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轉換債券本質上是可投資的證券。
首先,它被定義為債券。
二是可轉換,可以從債券轉換成股票。債券和股票是完全不同的類型。我們覺得債券更安全,股票風險更大,但是可轉債可以享受這種安全性和高收益,所以大家都瘋狂買。
2.假設我不轉債券,那我就跟著轉債券。壹般來說,可轉債的利率很低。壹般來說,市面上的利率分別是10%以上,20%以上,4%和5%。可轉債的利率是0.8%和1%,所以公司願意支付,利率太低了。如果成本低,我會發行可轉債。但是為什麽投資者願意購買呢?因為如果價格漲了,當時股價漲了,我就折算成股權。假設浦發漲停,我買了50元的股權,然後轉到100元,股價100元。這時候馬上轉換成股票就有利可圖了。如果股價下跌,我會持有到期0.8%利息的債券,但本金還在,至少有0.8%的利息。所以可轉債本質上是市場上的套利,其中有套利的空間,所以才會出現這個例子。
3.再舉個例子:套利,比如壹手房,二手房。這個壹手房是新房,政府有備案價。但是二手房掛牌價不壹樣,所以在同壹個小區,很多人買壹手房,買了就賺了錢,然後轉到二手市場去賣,我就能賺錢了。這是政府給我發的錢,不存在風險套利。可轉債就是這樣。而且可轉債通常是有交易機會的,普通投資者要多咨詢專業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