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據1944年7月布雷頓森林會議的決定,世界銀行(國際復興開發銀行)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於1945年12月27日同時成立。總部均設在華盛頓。兩家機構均屬於聯合國下屬專門機構。
(2)世界銀行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相互補充。世界銀行的主要業務是對發展中國家提供長期項目貸款,幫助他們興建某些建設周期長、利潤率偏低的重要項目。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主要活動則是穩定國際匯兌,通過提供短期貸款,幫助成員國平衡國際收支。
(3)1980年起,我國在世界銀行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中的合法席位得到恢復。
(4)2008年2月4日華盛頓時間世界銀行正式公布,北京大學中國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林毅夫夫教授出任世界銀行世界銀行常務副行長兼首席經濟學家,作為世行發言人,行長首席經濟顧問,並主管世行研究工作,推動非洲發展和南南經驗交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