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社保規定,繳費滿壹年以上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救濟金,壹般至少可以領取三個月的失業救濟金。
在領取救助金期間,個人養老保險賬戶如有變動,失業保險立即停發。
法律依據:《社會保險法實施條例》第十五條。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應當積極求職,接受職業介紹和職業培訓。失業人員接受職業介紹和職業培訓的補貼,由失業保險基金按照規定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