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私募基金管理人、基金銷售機構、基金托管機構或其他從事或者擬從事基金相關業務機構的委托和律師事務所指派,對私募基金管理人、基金產品、私募基金銷售機構、私募基金托管機構以及其他基金外包服務機構相關事項進行核查和驗證(以下簡稱“查驗”),制作並出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法律意見書,或提供顧問法律服務,或以訴訟、仲裁和非訴方式解決因基金業務產生的糾紛。律師通過自己對基金活動的參與,協助各方履行私募基金的投資、管理、托管、銷售以及其他基金外包服務活動中的法律義務,協助當事人實現各自的商業目標,並防範和化解私募投資基金業務中的各類法律風險,促進私募投資基金交易活動的順利開展以及私募投資基金行業的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