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據《黨員愛心互助基金管理辦法》,需要本人向所在支部或單位提出書面申請,由支部或單位公示不少於三天。
2、逐級上報上級黨組織審核,同級部門調查審核後再做。
3.符合救助條件的困難黨員原則上不超過5000人,具體數額視具體情況而定。